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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募投资基金适度监管体制是"简政放权、放管结合"改革原则在金融领域的重要体现。基于我国私募投资基金监管的历史、理论与实践,"适度监管"可视为我国从金融抑制向金融约束变迁中的一个缩影,一种"协同监管"和"简约监管"的监管结构,一套由"基金业协会为主、证监会为辅"、"非强制措施为主、强制性措施为辅"、"固有风险为主、管理风险为辅"构成的规范体系。
Abstract:[1]周业安.金融抑制对中国企业融资能力影响的实证研究[J].经济研究,1999(2).
[2]肖宇.我国股权投资基金立法述评[J].江淮论坛,2011(4).
[3]吴晓灵.投资基金法的理论与实践[M].上海:上海三联书店,2011.
[4][日]青木昌彦,金滢基,奥野-藤原正宽.政府在东亚经济发展中的作用:比较制度分析[M].北京:中国经济出版社,1998.
[5]周子衡.金融管制的确立及其变革[M].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05.
[6]甘培忠,周游.我国公司法建构中的国家角色[J].当代法学,2014(2).
[7]黄金老.金融自由化与金融脆弱性[M].北京:中国城市出版社,2001.
[8]Adrian Vermeule,Judging Under Uncertainty:An Institutional Theory of Legal Interpretation[M].Boston:Harvard University Press,2006:28.
[9]盛学军.金融监管法制的源与流[J].社会科学研究,2009(2).
[10]David A.Moss,John Cisternino,New Perspectives on Regulation[M].The Tobin Project Inc.,2009:130.
[11]黄韬,陈儒丹.金融市场风险补偿和保障机制建设的法律思考[J].当代法学,2014(4).
[12]黎四奇.对后危机时代影子银行监管的冷思考[J].暨南学报,2014(8).
[13]郭锋,陈夏.证券投资基金法导论[M].北京:法律出版社,2009.
[14]余凌云.行政法讲义[M].北京:清华法学出版社,2014.
[15]杨解君.行政许可研究[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1.
[16]邢会强.金融监管措施是一种新的行政行为类型吗?[J].中外法学,2014(3).
基本信息:
中图分类号:D922.287
引用信息:
[1]许可,肖宇.私募投资基金的适度监管体制探析[J].西南民族大学学报(人文社科版),2016,37(08):95-100.
基金信息: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私募股权基金治理法律制度研究”(12CFX072);; 上海市教委科研创新项目“我国证券中介机构诚信义务的理论构建与实现机制研究”(14YS086)阶段性成果
2016-08-10
2016-08-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