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
08,
102-105
论具体行政行为的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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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OI:
发布时间:
2005-08-28
出版时间:
2005-08-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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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本文通过对具体行政行为无效与相关范畴的比较,认为具体行政行为的无效是由于该行为重大、明显违法而自始至终不具有法律效力的一种行政行为。然后,在对国内、外具体行政行为无效理论比较、分析的基础上,详细论述了具体行政行为无效的理由以及法律后果,为我国的立法趋向提出了建议。
Abstract:
参考文献
[1]【日】杉树敏着,城仲模译.论行政处分之公定力[A].载城仲模.行政法之基础理论[M].台湾三民书局,1988:181;吴婧萍.行政行为公定理力研究[M].行政法学研究,1997,(3).
[2]叶必丰.论行政行为的公定力[J].法学研究,1997,(5).
[3]罗豪才、应松年.行政法学[M].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6:124;应松年.行政法学新论[M].中国方正出版社,1998:179.
[4]罗豪才、应松年.行政法学[M].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6:139.
[5]石红心.起诉不停止执行原则质疑[J].行政法学研究,1997,(4):80;王军旺、王美群,崔华.对行政法律行为概念探讨[J].行政法学研究,1997,(2):70.
基本信息:
中图分类号:D925.3
引用信息:
[1]王兰玉.论具体行政行为的无效[J].西南民族大学学报(人文社科版),2005(08):102-105.
发布时间:
2005-08-28
出版时间:
2005-08-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