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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特定的风险领域实施强制责任保险制度能大幅提高解决纠纷的效率,然而通过法律法规要求必须为特定风险投保在一定程度上违反了“私人自治”的原则,因此推行强制责任保险前应论证其适用该风险领域的法理正当性。关于强制责任保险正当性的探讨在学术界呈现分散与不完整的样态,并无统一的标准与普遍的规律。采用比较分析法与法经济分析法,基于现有强制责任保险正当性研究,总结两种设置强制责任保险的分析范式:即强制责任保险制度适用的成本收益分析以及风险领域的普遍特征分析,结合《民法典》的相关规定探究适合设立法定投保义务的风险领域。
Abstract:[1]张祖阳,樊启荣.论我国智能汽车产品责任强制保险的制度构建[J].江汉论坛,202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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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以“强制责任保险”为关键词在知网中检索出312篇在核心期刊公开发表的文章以及16篇博士论文,涉及医疗、食品、机动车与环境责任保险,其中也包括少量关于高空抛物等领域构建强制责任保险的论文。例如,2023年吉林大学包英夫的博士论文《乡村医生职业责任强制保险研究》 中认为强制责任保险满足了公益性的需求因此可以实施强制责任保险。在2023 年西南财经大学何锦强的博士论文《食品安全责任强制保险的制度构建》中采用了利益平衡的分析方法探讨强制责任保险的适用正当性。
②为他人利益所设的法定投保义务,例如《德国护理职业法》(Gesetz über die Berufe in der Krankenpflege)第8条要求护士学校为护理人员投保责任保险。针对为他人利益投保责任保险的法定义务尚未在国内发展,但随着保险行业的发展,为第三方利益所设置的投保义务的正当性也应该被讨论。
③关于我国侵权法归责原则体系,学术界有不同理论,包括过错责任原则与无过错责任原则的二元归责原则体系、过错责任原则、过错推定原则、无过错责任原则的三元论。本文采取认可过错责任原则一元论,但存在多重归责事由体系的表达。参见程啸:《侵权责任法》,法律出版社2021年版,第111页。
④参见Faure,Michael.“Compulsory Liability Insurance:Economic Perspectives”.Compulsory Liability Insurance from a European Perspective:De Gruyter,2016.(2024年9月5日)。
⑤参见《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保护条例》第2条。
基本信息:
中图分类号:D923;D922.284
引用信息:
[1]胡雅心.强制责任保险适用正当性分析[J].西南民族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24,45(10):71-79.
基金信息:
国家社科后期资助项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基本理论与制度体系重构研究”(23FFXB031)阶段性成果
2024-10-10
2024-1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