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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 10, v.45 136-144
发现与处置:短视频平台在未成年人保护中对内容传播的管理义务
基金项目(Foundation): 教育部人文社科规划基金项目“《民法典》中涉及媒体人格权益侵权的新型问题研究”(21YJA860010)阶段性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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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条例》中“网络信息内容规范”专章进一步规范了短视频平台的内容管理义务。未成年人易通过短视频平台接触到违法和不良信息,但短视频平台对未成年人内容管理权责不清晰。依据《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定来源,短视频平台对未成年人内容管理义务包括发现义务、处置义务。而短视频平台未成年人保护内容管理义务在实践中存在诸多问责与履行困境,包括平台民事归责标准存在争议、平台履行处置权边界模糊等。为纾解未成年人保护内容管理义务的实践困境,应进一步厘清短视频平台对涉未成年人内容的发现与处置权责,衔接未成年人模式构建短视频平台分级内容管理规范,同时强化民行协同共治,优化短视频平台未成年人保护行政监管对象与监管路径。

Abstract:

KeyWords: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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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五章名为“网络保护”,参见:《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2024修正)》,发文机关:全国人大常委会,信息来源:北大法宝,https://www.pkulaw.com/chl/14a412bcd9674b3cbdfb.html,发布日期:2024年4月26日。《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条例》第三章名为“网络信息内容规范”,参见:《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条例》,发文机关:国务院,信息来源:中国政府网,https://www.gov.cn/zhengce/zhengceku/202310/content_6911289.htm,发布日期:2023年10月24日,查询日期:2024年3月30日。

②参见:北京互联网法院(2021)京0491民初44935号民事判决书。

③参见:北京互联网法院(2021)京0491民初16731号民事判决书。

④《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条例》第五十五条:违反本条例……规定的,由网信、新闻出版、电影、电信、公安、文化和旅游、市场监督管理、广播电视等部门依据各自职责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责令暂停相关业务、停产停业或者吊销相关业务许可证、吊销营业执照。第五十六条:违反本条例……规定的,由网信、新闻出版、电影、教育、电信、公安、文化和旅游、广播电视等部门依据各自职责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拒不改正或者情节严重的,并可以责令暂停相关业务、停业整顿、关闭网站、吊销相关业务许可证或者吊销营业执照。

⑤参见:北京互联网法院(2021)京0491民初50007号民事判决书。

⑥《网络信息内容生态治理规定》第六条:网络信息内容生产者不得制作、复制、发布含有下列内容的违法信息:……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内容。第七条:网络信息内容生产者应当采取措施,防范和抵制制作、复制、发布含有下列内容的不良信息:……其他对网络生态造成不良影响的内容。参见:《网络信息内容生态治理规定》,发文机关: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信息来源: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网,https://www.cac.gov.cn/2019-12/20/c_1578375159509309.htm,发布日期:2019年12月15日,查询日期:2024年3月30日。

⑦《网络短视频平台管理规范》第一章第四条:网络短视频平台实行节目内容先审后播制度。平台上播出的所有短视频均应经内容审核后方可播出,包括节目的标题、简介、弹幕、评论等内容。参见:《网络短视频平台管理规范》,制定机关:中国网络视听节目服务协会,信息来源:中国网络视听节目服务协会网,http://www.cnsa.cn/art/2019/1/9/art_1954_43559.html,发布日期:2019年1月9日,查询日期:2024年3月30日。

⑧《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条例》第二十六条第二款:网络产品和服务提供者应当建立健全网络欺凌行为的预警预防、识别监测。

⑨《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条例》第二十四条第二款:网络产品和服务提供者不得在首页首屏、弹窗、热搜等处于产品或者服务醒目位置、易引起用户关注的重点环节呈现本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的可能影响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信息。

⑩参见:重庆市武隆区人民法院(2022)渝0156民初1417号民事判决书。

(11)《未成年人保护法》第八十条第二款、第三款:网络服务提供者发现用户发布、传播含有危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内容的信息的,应当……保存有关记录,并向网信、公安等部门报告。网络服务提供者发现用户利用其网络服务对未成年人实施违法犯罪行为的,应当……保存有关记录,并向公安机关报告。

(12) 《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条例》第二十九条第一款:网络产品和服务提供者应当加强对用户发布信息的管理,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制作、复制、发布、传播违反本条例……的信息,发现违反上述条款规定的信息的,应当……保存有关记录,向网信、公安等部门报告。

(13)参见:北京互联网法院(2022)京0491民初8533号民事判决书;北京互联网法院(2022)京0491民初9600号民事判决书。

(14)参见:河北省邯郸市中级人民法院(2020)冀04民终1855号民事判决书。

(15)参见:北京互联网法院 (2021)京0491民初44933号民事判决书。

(16)《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条例》第二十九条:网络产品和服务提供者应当加强对用户发布信息的管理,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制作、复制、发布、传播违反本条例……的信息,发现违反上述条款规定的信息的,应当立即停止传输相关信息。

(17)参见:杭州互联网法院(2021)浙0192民初5556号民事判决书。

(18)参见: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法院(2022)沪0107民初6681号民事判决书。

(19)参见:北京互联网法院(2020)京0491民初24958号民事判决书。

(20)参见:北京互联网法院(2019)京0491民初33767号民事判决书。

(21)《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条例》第二十三条:网络产品和服务中含有可能引发或者诱导未成年人模仿不安全行为、实施违反社会公德行为、产生极端情绪、养成不良嗜好等可能影响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信息的,制作、复制、发布、传播该信息的组织和个人应当在信息展示前予以显著提示。

(22)参见:北京互联网法院(2021)京0491民初44291号民事判决书。

(23)参见:北京互联网法院(2021)京0491民初50007号民事判决书。

(24)参见:《北京互联网法院发布数据算法十大典型案件之八:李某诉某公司侵害名誉权纠纷案——交友平台算法误判“杀猪盘”案:算法风控系统尽到合理注意义务并采取预防措施时不构成侵权》,北大法宝,https://www.pkulaw.com/pfnl/08df102e7c10 f206c06fc11329026131ff3de070080dd70abdfb.html,发布日期:2023年8月31日,查询日期:2024年3月30日。

(25)参见:北京互联网法院(2021)京0491民初44935号民事判决书。

(26)北京互联网法院发布未成年人网络司法保护典型案例之二,参见:《北京互联网法院发布未成年人网络司法保护典型案例》,北大法宝,https://www.pkulaw.com/lar/d1fd2d9a029d047f4 f3e3c98710fc7b2bdfb.html,发布日期:2022年5月26日,查询日期:2024年3月30日。

(27)《互联网信息服务算法推荐管理规定》第二十四条第一款:具有舆论属性或者社会动员能力的算法推荐服务提供者应当在提供服务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通过互联网信息服务算法备案系统填报服务提供者的名称、服务形式、应用领域、算法类型、算法自评估报告、拟公示内容等信息,履行备案手续。参见:《互联网信息服务算法推荐管理规定》,制定机关: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信息来源: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网,https://www.cac.gov.cn/2022-01/04/c_1642894606 364259.htm,发布日期:2021年12月31日,查询日期:2024年3月30日。

(28)参见:关于对《互联网平台分类分级指南(征求意见稿)》《互联网平台落实主体责任指南(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制定机关: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信息来源: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网,https://www.samr.gov.cn/hd/zjdc/art/2023/art_c0086d 02fcc544ea9506c997b3ac93c1.html,发布日期:2021年10月29日,查询日期:2024年3月30日。

基本信息:

中图分类号:G206;D922.183

引用信息:

[1]彭桂兵,胡钊涵.发现与处置:短视频平台在未成年人保护中对内容传播的管理义务[J].西南民族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24,45(10):136-144.

基金信息:

教育部人文社科规划基金项目“《民法典》中涉及媒体人格权益侵权的新型问题研究”(21YJA860010)阶段性成果

发布时间:

2024-10-10

出版时间:

2024-10-10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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