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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 12, v.38;No.316 116-121
破解刑民交叉司法困境的现实路径——以非法集资类案件为视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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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17-12-10
出版时间: 2017-1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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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民交叉案件是当前司法的热点和难点问题,呈现出定性选择难、利益衡量难、程序转化难、严格适用既判力标准难、涉案财物处置难等多重困境。这些困境从程序法和实体法角度进行归类和解析,可以概括为程序性困境和实体性困境,而程序性困境是制约司法实践的突出问题。要走出程序性困境,应立足司法现实需求,着重向程序法回归,进一步完善相关立法和司法解释,更加注重程序的转化和衔接,赋予当事人诉讼程序选择权,完善刑事程序与民事程序之间的衔接适用,合理确定既判力范围;同时,避免机械适用抽象的权利原则,注重涉案财物处置程序的效益最大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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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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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文所指的非法集资类案件主要指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集资诈骗罪。

(2)杨兴培《刑民交叉案件的类型分析和破解方法》,载《东方法学》,2014年第4期,类似观点另可参见李蓉《民刑交叉案件中管辖权异议制度探析》,载《政治与法律》,2010年第6期;何帆《刑民交叉案件审理的基本思路》,北京:中国法制出版社,2007年版,第25-26页;江伟、范跃如《刑民交叉案件处理机制研究》,载《法商研究》,2005年第4期。

(3)毛立新《刑民交叉案件的概念、类型及处理原则》,载《北京人民警察学院学报》,2010年第5期,类似观点另可参见魏东、钟凯《论刑民交叉及其关涉问题》,载《四川警察学院学报》,2009年第4期。

(4)正如利益法学派代表人物菲利普·赫克所言:“利益是法律命令的原因”。转引自[德]伯恩·魏德士著《法理学》,丁小春、吴越译,北京:法律出版社2003年第1版,第241页。

基本信息:

中图分类号:D924.3

引用信息:

[1]莫红.破解刑民交叉司法困境的现实路径——以非法集资类案件为视角[J].西南民族大学学报(人文社科版),2017,38(12):116-121.

发布时间:

2017-12-10

出版时间:

2017-12-10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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