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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 03, 217-220
试论税收法定主义及其对我国税收立法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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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04-03-28
出版时间: 2004-03-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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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国家已经成为名副其实的“税收国家” ,税收是一个国家重大而基本的问题 ,既关系到国家利益 ,也关系到广大纳税人的利益。税收法定主义是税法中的一项基本原则 ,这项基本原则对税收立法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本文从税收法定主义的基本内涵对税收立法的具体要求出发 ,分析了我国当前税收立法的现状 ,指出其中存在的问题 ,提出了一些有益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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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文献

①英国在1215年的《英国大宪章》中规定:“若非依据朕王国一般评议会的同意,在朕的王国中不课征一切金或援助金。”1689年英国的《权利法案》中宣告“非经国会的同意不得征税,”这一规定标志着税收法定主义的确立。法国在1483年国民议会发表宣言:“以后如不召开国民议会,获得其同意,国王不得凭自由和特权,向国民课征任何金钱。”法国1789年制定的《人权宣言》中规定:“一切公民得由自己或其代表,决定税收有无必要而认定之。”美国1776年的《独立宣言》也作了这样类似的规定。

②参见《税收征管法》第53条,第75条,第76条之规定。这些规定要求税务机关应将税款收入按税款入库预算级次缴入国库。

③参见我国《宪法》第56条之规定。

④税收的立法体例主要有综合立法和分税立法两种。综合立法是将税收征管方面的共同事项全部纳入在一部法律中。美国就制定了《国内税收法典》,德国制定了《税收通则法》。

⑤参见我国《立法法》第9条之规定。

[1]邓子基.财政学原理[M ].经济科学出版社,1989.p122

[2]张守文.税法原理[M].北京大学出版社,2001.

[3]牛华勇施询.税收法定主义应成为我国税收改革的指导原则[J].南方经济,2000(10).

[4]刘剑文.WTO与中国法律改革[M ].西苑出版社,2001.

[5]张乃根.西方法哲学史纲[M].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2.p.162~163,170-171.

[6]崔之元.财产权与宪法[J].读书,2003(4).

[7]严振生.税法[M ].北京大学出版社,2000.p.25.

[8]刘隆亨.依法治税的目标、理论和途径[J].中国法学,2002(1).

基本信息:

中图分类号:D922.22

引用信息:

[1]徐蓉.试论税收法定主义及其对我国税收立法的要求[J].西南民族大学学报(人文社科版),2004(03):217-220.

发布时间:

2004-03-28

出版时间:

2004-03-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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