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流动、大融居”背景下的民族团结进步法制保障
常安;在“大流动、大融居”制度地理基础的历史性变迁之下,必须制定一部全面规定构筑共有精神家园、促进交往交流交融、推动共同繁荣等推进民族团结进步与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的新的民族事务治理基本法。《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将从物理空间、网络空间、心灵空间三个层面,促进各民族广泛交往交流交融、夯实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的社会结构基础;通过加强民族地区自身发展能力、推动区域协调发展、强调国家整体布局,实现区域—区域的连接—共同体的巩固。《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在我国民族事务治理法律体系中立法定位,则呈现为民族区域自治—民族团结进步—中华民族共同体巩固的制度逻辑链条。
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两创”的研究回溯与前沿展望
宗超;张英魁;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创造性转化与创新性发展”的理论探索与实践历程贯穿了百年中国文化史。以“两创”方针为中心系统回溯学界研究,可梳理出由理论廓清、历史叙事与实践探索三重向度所构成的整体学术图景。在理论层面,研究聚焦于“两创”的本体论建构,形成了“改造赋予说”“转型超越说”与“价值创造说”等核心论辩,并围绕“实践系统”与“场域类型”廓清了其外延边界;在历史层面,研究清晰勾勒了在政党思想引领与社会自发探索双重驱动下,“两创”实践的百年演进轨迹与基本经验;在实践层面,新时代的研究已形成兼顾顶层设计与基层多元实践,进而揭示核心困境并指向路径优化的内在理路。纵观现有研究,虽宏观论述丰硕,但微观实践探索不足,学术成果向日常生活转化的机制研究尤为薄弱。展望未来,在马克思主义指导下,系统评估“两创”成效、推进政策研究的科学化、深化其与“两个结合”的有机融合,并根本性拓展面向人民生活的实践路径,将是亟需深入研究的重要议题。
语言条款宪法精神的政治理论转变——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视角
刘磊;付容;在宪法规定、宪法原则、宪法精神三层规范体系中,推导、论证、引申宪法精神尤具根本性,阐释其中的政治理论逻辑是提炼宪法精神的关键所在。我国《宪法》语言条款形成能够平衡推广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和尊重少数民族语言文字的“二元规范结构”,但近年来的合宪性审查情况表明,部分地方的相关立法规定有悖这种平衡结构,存在合宪性问题。在理论根源上,这些规定之所以存在合宪性问题,主要缘于深受族群政治理论的影响。在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背景下,有必要检视族群政治理论的逻辑疏缺,以族际整合作为把握语言条款宪法精神的逻辑基点,从民族团结关系的历史基础、公民语言能力的现代适应性以及通用语言文字的国家认同教育功能等三个维度展开,提炼并阐发语言条款的宪法精神主线,探索能够促进族际整合的合宪方案。
数字技术赋能乡村文化振兴的内在逻辑、现实挑战与实践路径
周大鸣;李一来;文化振兴作为推动乡村振兴的关键力量,关乎城乡文化协调发展,激活农村内部生机等重要议题。数字技术的迅猛发展为乡村文化振兴提供了前所未有的契机,也带来了多维度的现实挑战。基于赋能理论的分析框架,系统梳理了数字技术赋能乡村文化振兴的内在逻辑、现实困境与实践路径。研究发现,当前数字技术在推动乡村文化振兴的过程中,主要面临四类现实挑战:一是技术“悬浮化”,表现为数字产品与乡村实际需求脱节,难以实现深度嵌入;二是数字鸿沟“隐性化”,不同群体间的数字素养与参与能力差异显著;三是内容生态“同质化”,文化创作被平台逻辑与流量导向所固化;四是长效机制“缺位化”,缺乏可持续的运营与治理体系。针对上述挑战,提出四条实践路径:一是坚持需求导向,健全精准赋能机制,完善文化主体能力定制化提升模式;二是优化数字文化教育体系,跨越代际数字鸿沟;三是提升乡村数字治理效能,打通数字经济落地堵点;四是构建数字信息的长效机制,打破数字化转型中的短期路径依赖。研究表明,数字技术虽为外部驱动力,但其赋能效应的实现依赖于乡村主体能力的生成与结构性嵌入。因而,新时代新征程,数字技术只有在促进“外部资源—内生能力—结构重构”的良性循环的条件下,才能走向可持续发展。
超越数字场域:新媒体赋能非遗保护理念创新与路径适配
张宏伟;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实践中,非遗借助新媒体实现了从静态记录到动态交互的转变,从地域性、边缘化、隐蔽性的状态走进公众视野,在数字空间获得新的生存形态。但新媒体在技术、资本与市场层面所代表的工具价值,也在一定程度上带来遮蔽甚至消解非遗所承载的文化价值的风险。实际上,新媒体工具的有效性受制于文化传承规律与新媒体传播逻辑之间的结构性对抗,这种对抗性突出体现于四个维度:非遗文化形式的完整性与新媒体传播的碎片化、非遗活态传承的“身体在场”与新媒体传播的“肉身截除”、非遗的在地性与新媒体传播的广域性、非遗文化价值的沉淀性与新媒体传播的快速变现导向。当以“节点”和“链接”为特征的数字新媒介为地方性、窄众化、慢工性的非遗提供了全球性、规模化、快速性的展示平台时,我们更应牢牢把握非遗的核心特征在于其非物质性、活态流变性、传承恒定性以及生产生活性,这些本质特征决定了非遗的保护不能仅仅停留在数字层面,而是必须“超越数字场域”,回归到其赖以生存的社会生态中。新媒体赋能非遗保护的深层意义在于帮助非遗在技术洪流中重建文化传承生态,在日新月异的社会环境中找到立足点和新出路。因此,应树立“超越数字场域”的新媒体赋能理念,构建以新媒体为战略驱动与催化工具的非遗生态传承系统,推动形成数字传承与人际传承、一般传承与专业传承、核心专业传承与职业专业传承并行的三维传承创新体系,打通非遗生态传承路径,通过系统性规划推动非遗保护工作的高质量发展。
影视IP跨界赋能非遗现代传承的媒介再生产——以陶瓷非遗为例
张爱红;张昕恬;非遗的现代传承,不仅包含传承主体间的代际传承,还需涉及媒介迭代中的非遗传播。在跨媒介交织中,影视IP与陶瓷非遗的跨界融合,为现代传承语境下非遗的跨界传播提供了现实基础。综合运用文化记忆理论、参与式文化理论及文化再生产理论,解析相关案例后发现,影视IP作为非遗现代传承的独特媒介,通过与非遗的内容共创、场景重构、产业联动,可激活文化记忆,促进非遗符号的再生产。结合陶瓷非遗在现代传承中的文化失真、过度商业化及代际断层等问题,构建“文化守门人”机制、实施分级开发、建立技术确权并规范流程体系,对于探索“技术理性与人文精神平衡”的非遗现代传承范式具有重要启示意义。
四川岷江上游的汉传佛教造像艺术遗存
雷玉华;麦贤敏;岷江发源于四川省西北部岷山南麓,是川、甘、青交界区域。岷江上游从古至今都是西北—西南民族文化交融的走廊,该地区双向的文化交融从来没有间断。现代考古发现证明,早在石器时代黄河流域的仰韶先民已经通过此道进入川西高原,其中部分经此进入成都平原,部分继续南下,部分则就地发展演化成当地的古代居民。1921年,川西北茂汶县发现公元5世纪(南朝齐)披着汉式袈裟的佛造像,此为青藏高原东缘佛教中国化最早的实证资料。开凿于茂县较场坝的摩崖造像,证明唐代贞观年间中原政权奠定了在今茂县、汶川以东一带实际控制区域的格局,并将中原的佛教造像艺术带到这里。至明代,岷江上游与成都平原汉藏佛教艺术进一步融合,造像形象也发生了较大变化。
文旅新质生产力的逻辑起点、内在驱动与实践路径
李泽华;文旅新质生产力的提出,源自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根植于旅游生产力的既有概念,是“新质生产力”理论在文化和旅游领域的具体体现与应用发展。文旅新质生产力是驱动文旅产业生态重构的发展新范式,技术、文化与生态的并置共振是其发展的融合逻辑,而文旅新质劳动者、文旅新质劳动资料和文旅新质劳动对象则是其构成的基本要素。文旅新质生产力发展的内在驱动包含国家宏观战略布局、新发展理念、数字化转型、先进生产力发展、文旅消费升级五个方面,同时受到文旅结构失衡、文旅产品同质化频仍、文旅数据要素有效供给和安全保障不足,以及新质文旅人才匮乏等因素的制约。未来,在发展文旅新质生产力的实践路径上,要筑牢文旅新质生产力的系统化理论之基,以科创成果转化培育文旅新质生产力,以文旅业态发展应用文旅新质生产力,主动重塑与文旅新质生产力相匹配的新型生产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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